中新網北京6月10日電(記者 張希敏)由中國法學會、清華大學法學院主辦、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承辦的第十期中國法學創新講壇10日在北京舉行。法學界人士圍繞“法治中國建設的前沿問題”主題就法治中國建設的指導思想、戰略目標、重大任務、面臨的挑戰等問題發表見解。
  主辦方表示,2013年1月,習近平總書記在就做好新形勢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時,提出“法治中國”的科學命題和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重大任務。2013年11月,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就“推進法治中國建設”進行專章部署。
 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認為,法治中國建設的指導思想是習近平法治中國論,以“法治中國”為統領概念,通過一系列有關法治的專題講話構成法治中國理論綱要,初步形成了法治中國思想體系,覆蓋了有關法律和法治的幾乎全部理論要素,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道路,堅持黨的領導與堅持人民民主、實行法治的關係,堅持黨的領導與確保國家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、履行職責的關係,認真對待人權和公民權利,正確處理權力與權利、管理與服務、維穩與維權的關係,正確認識和處理民主與專政、政策與法律、法律與道德、法治與德治的關係,正確認識和處理改革與法治、活力與秩序、監督與制約、文明(執法)與嚴格(執法)的關係等。
  針對法治中國建設的重大任務,張文顯將其概括為四項基本任務、八個工作重點。其四項基本要務,即科學立法、嚴格執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。八個工作重點,即推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法治化;加快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;維護憲法法律權威,保障憲法法律統一有效實施;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和嚴格執法,加快建設法治政府;深化司法體制改革,加快建設公正文明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;推進依法治理與依法自治,建設法治社會;依法規範權力,實現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法治化;統籌國內法治和國際法治兩個大局,加強國際法治交流與合作,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創造良好的國際法治環境。
  上海交通大學學術委員會文科學部主任鄭成良認為,“法治中國”是“法治國家”的升級版,它蘊含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先進理念。“法治中國”概念的提出具有重要新意,它除了指向一個法治共和國的目標之外,也蘊含著中國法治的全球視野問題和全球環境下的中國法治問題。
  他認為,“法治中國”是一個具有時空維度的概念,它作為一個目標,意味著當下的中國社會正處於從人治走向法治的歷史轉型過程中,法治主義的觀念、行為和制度安排,正在逐步生成並替代人治主義的觀念、行為和制度安排,儘管這是一個複雜而艱難的過程。
 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指出,法治中國建設的關鍵,一是要加註重立法和制度建設,制定行政組織法、行政程序法、信息公開法、問責法,從源頭上約束和規範國家公共權力,減少公權力的濫用,預防腐敗。二是要嚴格執法,確保法律的實施。法律得不到有效實施有立法的原因,要制定切實可行的、有執法意義的法律,防止立法過於抽象或過於苛刻。
  他說,法律得不到有效實施的另一個根本原因是扭曲的政績觀,要糾正唯經濟GDP馬首是瞻的做法,建立法治GDP,把法治作為政績考核評價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三是必須樹立司法權威,把所有糾紛矛盾逐步引導到法治的軌道上解決。
  “中國法學創新講壇”以推動法學創新為己任,努力為法學界同仁提供高水平的對話平臺。自2009年6月啟動以來,已經成功舉辦了10期。(完)  (原標題:第十期中國法學創新講壇在北京舉行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h12chnpf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